财信发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经2025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核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财信地产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少于第四条规 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者导致委员会中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