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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发展: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2025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核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总部各部门,各子公司。 公司提供担保,无论金额大小报告义务人均需履行报告义务,其他交易达到 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 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