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发展: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 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 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 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 组织) :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经2025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核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