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部门联合发文,解决长江流域环资案件办理中的协作问题
Xin Jing Bao·2025-08-14 07:37
今后,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 衔接配合。《意见》明确在执法办案中,发现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生态环境损害 民事责任等情形的,依法将有关案件移送具有相应职权的机关。 强调生态修复的重要性 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不能一罚了之、一判了之,最终目的是修复生态环境。预防性、恢复性执法司法是近 年来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探索的路径。 《意见》提出,坚持预防性、恢复性执法司法,依法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法律规范,准确适用生 态环境侵权责任制度和禁止令、非诉执行等司法措施。 8月14日,全国生态日前一天,12家中央和国家机关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服务保障长 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细化长江流域各法院之 间、执法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衔接。 这12个部门分别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自然资源 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国家文物局。 强化调查取证的协助配合 根据《意见》,各部门的协作主要聚焦污染防治攻坚、长江十年禁渔、河道采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