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合达: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 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 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行为, 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具体实 施,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公司证券部是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机构,履 行如下职能: 第九条 公司证券部为对外投资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效益 评估,由公司财务部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 第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按下列程序办理: 论证意见。对于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重大项目,应编制可行性报告草案; 经理,并组织相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