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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欠缴税款进展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新大洲控股")于2025年8月12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海 口市税务局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2025年8月6日签发的《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海 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强催[2025]006号)。 一、《催告书》的主要内容 "你(单位)截至2025年8月6日应缴纳所欠税(费)款(大写)叁仟玖佰柒拾贰万肆仟玖佰伍拾肆元肆 角壹分(¥39724954.41)。请缴纳上述税(费)款。 二、公司的欠税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出售参股的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股权收益应缴所得税款51,007,592.87元,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已缴清上述税款本金,尚欠缴滞纳金39,724,954.41元。 有关本公司欠税情况详见2019年5月9日和同年6月13日、8月21日、11月7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66、临2019-087、临2019-107、临2019-128);2020年1月2日和同年4月9日、4月29日、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