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帆医药: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目 录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 O 二五年八月修订)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YIFAN PHARMACEUTICAL CO.,LTD.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司法》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执行总裁、 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它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并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直接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七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义务规定适用于提 名委员会委员。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