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帆医药: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YIFAN PHARMACEUTICAL CO.,LTD.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 O 二五年八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目 录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充分发挥董 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亿 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 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 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