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宏基: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雇员拟进行公司证券交易的,必须遵守《上市发 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和《证券及期货条例》及其他公司股票上市 地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有关雇员包括除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任何因 其职务或雇员关系而可能会掌握关于公司或公司证券的内幕信息的雇员,或公司 附属公司或控股公司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如适用)或雇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