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信维通信: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的议事行为和程序,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 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 出席会议人员的主体资格、召集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 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和《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召开股东会,以确保股东 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召开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