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关 于要求制定上市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总监、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 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 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 审计工作。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