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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创电子: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 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