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修订稿) 第一条 为规范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本公司通过公开发 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 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 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 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 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