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艾迪药业: 艾迪药业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