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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25-28 楼 邮编:200085 电话/Tel:+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86 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八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之法律意见书 致: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执业办法》和《执业规则》等规定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 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二) 本所律师仅对新亚电子本次解除限售有关的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对于其他问题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