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科: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建科咨 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 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信息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 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信息披露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董事长与 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