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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监事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监事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和年报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没有违法违 规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对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 制度的规定; 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胡伯惠、陈虹、邱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