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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护本公司投资 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本办法适用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 统称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 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公司相关 部门、单位应将内幕信息管理纳入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中。信息披露主管部门是内幕 交易登记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与相关业务主办部门共同完成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 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幕信息的范围主要指涉及本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 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