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宁波东方电 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 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 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