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微纳: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 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董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