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科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第60层 电话:020-89281168 传真:020-89285188 邮编:510623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 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致: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朝阳科技")的委托,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 称"《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 务办理》(下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声明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