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朝阳科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朝阳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