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科技: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 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 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资 金等。 第二章 防范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