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力医疗: 《维力医疗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 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