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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汇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德龙汇能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公司董 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并对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 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2025年8月14日公司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担任委员的独立董事中 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 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