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博特: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泰康金融大厦 9 层 邮编:100026 th 电话/Tel: 010-65890699 传真/Fax: 010-6517680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关 于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二〇二五年八月 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 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苏博特、公司 指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激励计划》 指 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 指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次激励计划、本计划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激励对象 | 指 | | --- | --- | | | 骨干员工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 | | 公司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授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