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传媒: 引力传媒: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引 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股票方案、预案、可行性分析报告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无重大法律政策障碍。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公平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必要性和可行 性,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产结构,增强偿债能力,改善现金流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