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传媒: 引力传媒: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有关规定: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 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 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 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 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 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4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