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传媒: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 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纳入公司合并 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 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第五条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 环节的关联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