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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修订)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履 行职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引 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