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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引力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 待所有股东。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中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 罢免。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和调整现有委员会。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