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高发展: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济南 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根据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式的方案;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