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动联科: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 来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亦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 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承担担保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