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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动联科: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9-05 16:34
公司简称:芯动联科 证券代码:688582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授予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释义 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励的其他人员 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行为。 的获益条件。 必须为交易日。 信息披露》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芯动联科提供,本计划 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 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 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 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对芯动 联科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 不构成对芯动联科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 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 ...
芯动联科: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9-05 16:34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5]AN135-2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5]AN135-2 号 致: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动联科"或"公 司")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本所接受芯动联科委托,担任芯动联科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监管指南第 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出具了《北京 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称"原法律意见书"),现针对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的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 ...
芯动联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9-05 16:34
股本 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授予日) |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获授的限制 | | | | 占授予限制 | | 占本激励计划 | | | 序 | | | | | | | |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性股票数量 | | 性股票总数 | | 公告时股本总 | | 号 | | | | | | | | | (万股) | | | | 的比例 | | 额的比例 |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 董事、总经理、董 | | | | | | | | | 事会秘书 | | | | | |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123 | 人) | | | | | |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23 | | | 人) | 229.58 ...
芯动联科: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9-05 16:34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5-047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 年 9 月 5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95.7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安 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本总额的 0.74%。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5 年 9 月 5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以 56.8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5.77 万股限制性股票。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
芯动联科: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9-05 16:34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5-045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 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 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 规 ...
芯动联科: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9-05 16:34
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 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 ...
芯动联科: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9-05 16:22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5 年 9 月 5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以 56.89 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5.77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5-046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 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丙根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
芯动联科: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9-05 16:22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5]A0412 号 致: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并见证贵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芯动联科: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9-05 16:22
|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 | | 公告编号:2025-044 | | | | | --- | --- | --- | --- | --- | --- | --- | |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 | | | | | | |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 | | | | | | 重要内容提示: | | | | | | | |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 | | | | | | |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 | | | | |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9 (一) 年 月 | 5 日 | | | | | | |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 | | | 号致真大厦 A | 座 | 19 | 层 1901 | | 号公司会议室 | | | | | | | |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 | | | | | | |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
芯动联科: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9-05 15:41
证券日报网讯 9月5日晚间,芯动联科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5年9月5日为首次授予日, 并同意以56.8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9名激励对象授予295.77万股限制性股票。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