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文化: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独立董事 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