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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文化: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上市规则》" )及《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 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