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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联众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对易联众及张曦、吴梁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66号)的规定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证券之星消息,8月18日ST易联众公开信息显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梁斌、张曦 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 投资建议。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2020年4月26日,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众或公司)、吴梁斌与上海云鑫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云鑫)及易联众民生(厦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科技)签署《增资及股权 购买协议》及《股东协议》。根据《股东协议》,在未实现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易联众对上海云鑫取得的 民生科技股权承担回购义务。易联众于2020年4月29日、2022年10月3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 易联众民生(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引入投资者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及受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关于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