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21,收购方被监管警示
8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因未按规则要求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及时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也未聘请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影响投资 者的知情权和合理预期,对ST华嵘(600421)收购方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简称"海南伯程")、林木顺予以监管警示。 交易所据此认定,收购方海南伯程、林木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1.4条、 第2.1.1条等有关规定,因此做出对其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为何迟迟不披露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交易是否还存在实质性障碍?8月20日上午,记者多次致电ST华嵘公开的联系电话,但均无人接听。 8月11日,*ST华嵘提交《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当天,公司即收到交易所《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暨控制权变更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交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收购人提出四项监管要求,包括海南伯程及林木顺等合 伙人核实并说明收购所需资金的具体来源、筹备情况及资金保证,是否具备实际履约能力,是否存在将拟取得股票进行质押等高杠杆融资安排,是否存在 其他影响收购后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