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旺科技: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深交所监管函
针对上述同一事项,深交所监管函指出,凯旺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陈海刚作为公司董事长、邵振康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 书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和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 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以上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 经理陈海刚、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邵振康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陈海刚、邵振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 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中证报中证网讯(王珞)8月20日晚间,凯旺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 监管局出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 创业板监管函。 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凯旺科技于2025年4月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