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运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制度修订内容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 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 全,不得操控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