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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第二期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技术(业务)人员,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