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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尔科技: 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5)0500404 号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尔科技") 常性损益明细表")执行了鉴证工作。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非经 常性损益明细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证据是莱尔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 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相关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众环专字(2025)0500404号 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