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股份: 总裁办公会议制度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总裁办公会决策事项的议事程序,确保公司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 责、承担义务、提高议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提总裁班子由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组成。 总裁办公会是总裁班子对董事会授权下的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和重大事项进行 决策和处理的重要机制,除须由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批准的事项外,公司经营管理 的重大事项由总裁办公会审议、决定。 对分歧较大、意见不集中的事项,总裁有最终决定权,总裁认为必要时可提交董事会审 议。 总裁办公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授权,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 议的人员应负相应责任。参与决议的人员经证明在会议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在会议记录 中有明确记载的,可免除相应责任。 注:决定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 及员工集体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相关意见,与此相关 的重大管理制度和规章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相关会议审议通过。 提议可随时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召集和主持。 席或列席会议;与审议或讨论事宜相关的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