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工股份: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预留授予日)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预留授予日)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 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