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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鹤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 见如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星期五)14 点 00 分在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 69 号公司会 议室如期召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经公司聘请委派 邓颖律师、程雨露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 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