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马A: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天马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