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马A: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 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前述相关信息;本制度所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 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 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 1 页 共 16 页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