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高纪凡、吴春艳等 业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天合光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常州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411608131455L。公司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 供必要条件。 第三条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0,200,000股;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52号"批准,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