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博股份: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二章 委托理财操作规则 第五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 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 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委托理财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通过商业 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行为。在确保安全性、流动 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达到《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的金额标准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 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第六条 公司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委托理财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公司或个人 账户进行与理财业务相关的行为。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财交 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