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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股份: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 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组成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每届任期为三年。 公司董事可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含)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机构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 ...